受理条件
认证领域:批发业和零售业服务、不动产服务、科学研究服务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独立的法人授权的组织。
(2)按照相关认证标准的要求建立文件化的服务体系,如服务手册、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检验规范等。
(3)已经按照文件化的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并在进行认证审核前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了至少一次内部评价。
申请材料
(1)认证申请书。
(2)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
此项服务如何办理? | 电话咨询或现场受理服务。 |
此项服务如何收费? | 此项服务是自愿性技术咨询类服务,由双方协议收费。 |
什么是服务认证?
| 在当前产品同质化、技术同质化、竞争白热化的时代,组织的服务已成为企业的战略决策、且对企业生存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素之一。而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是目前服务认证涉及面最多最广的服务认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贸易、服务型企业均可申请认证,以增强组织市场竞争力、增强顾客购买产品信心,赢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
联系电话
骆辉0551-63356375/18756071739
罗伟0551-63351073/13866715203
E-mail:ahrz2017@163.com